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对市场监管部门而言,推动高质量发展,意味着必须统筹好发展与安全、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核心之一就在于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做到该放的放开、该管的管好。规范行政执法,规范的是乱执法、滥执法,绝不是不执法、弱执法,更不是执法越宽松越好。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必须坚持最严的标准、最严的要求,依法严格检查,执法必须到位,坚决堵塞监管漏洞,消除安全隐患,这是我们的责任底线。
同时,法治的精髓在于精准与适度。提升法治思维与能力是一项系统工程,它要求我们内心崇法、脑中精法、手中熟法、口中善法。这意味着不仅要有坚定的法治信仰,还要有精湛的法律素养、熟练的执法技能和有效的沟通艺术。我们要以案为鉴、以学促干,通过深化认识、强化训练、优化制度,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探索推行免罚清单、减罚清单制度为例,这正是我们在法治框架内主动作为、精准施策,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从2019年我们联合市司法局、市应急局等部门率先推出首版《市场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涵盖34项内容(其中市场监管领域28项),到今年我们进一步制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免罚减罚管理办法》,将免罚事项拓展至233种,减罚事项51种,这一过程并非一蹴而就,也并非放松监管,而是体现了法治的精细化和人性化。就此项政策的制定实施,我深切体会到:
一、要有“共情”的情怀,这是“干字当头”的价值取向
“干”不是蛮干,首先要明确“为谁干”“为什么干”。在政策调研中,我们深入一线,听到了大量企业的真实声音,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困境。比如,因对《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理解偏差或无心之失造成轻微违法,却可能面临相对其经营规模而言过重的处罚,有时甚至关乎企业存亡。他们也迫切期待《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关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原则,能更具体地落地。这些诉求让我们深感责任重大,驱动我们必须带着对市场主体的同理心,去思考如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如何通过精准监管激发市场活力,这正是服务于高质量发展的大局。
二、要有“协调”的智慧,这是“奋力一跳”的方法路径
“跳”得高、跳得稳,需要技巧和合力。制定免罚减罚清单和后续的管理办法,涉及多部门协调、多法规梳理、多利益平衡。这要求我们不仅要精通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还要准确把握政策导向、经济发展需求和风险管控底线。我们与司法部门反复沟通,厘清权限边界;与兄弟部门协同联动,寻求最大公约数;深入研究法律原则和立法精神,确保每一项清单内容于法有据、精准可行。这一过程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监管难题、实现制度创新的具体体现,需要高超的协调能力和政策把握能力。
三、要有“执行”的韧性,这是“挑大梁”的坚实保障
好的政策关键在于落实。清单出台后,如何确保全市执法队伍统一、准确理解和适用?如何防止执行中的走样变形或新的“懒政”?我们同步强化培训宣传,细化自由裁量基准,强调“免罚”“减罚”绝不等于“免责”,更不适用于涉及安全、健康的严重违法行为。恰恰相反,要求执法人员在检查中更认真、更细致,对是否属于“轻微”“及时纠正”“未有危害后果”等情形作出精准判断。同时,探索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为那些严格依法履职、但因市场复杂性难以完全避免风险的干部提供支撑,鼓励担当作为。这种一抓到底的韧性,确保了政策红利真正惠及市场主体,规制了“职业索赔”乱象,赢得了企业和群众的认可,最终服务于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这个大目标。
推动免罚减罚清单工作,只是我们以“干字当头、奋力一跳”精神履职尽责的一个缩影。它深刻启示我们,强化挑大梁、作贡献的责任担当,就必须将高涨的精气神转化为精准的法治实践和务实的改革行动。面对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我们要继续坚持:一是在“干”中彰显法治力量。对危害安全底线的行为“零容忍”,严管到底;对市场创新的轻微差错给予容错空间,重在规范。二是在“跳”中实现能力跃升。不断学习新知识、研究新情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发展难题、优化营商环境的能力。三是在“担”中践行初心使命。时刻牢记保障民生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的神圣职责,让人民群众在我们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次政策制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治温度。
我们要以此次培训为新起点,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中央交给上海的历史性任务,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持续锤炼党性、提升能力,“干字当头、奋力一跳”,在上海国际科创中心建设中“为国担当、勇为尖兵”。
(作者为第52期处级干部进修班学员)
(责编:王守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