韧性安全城市建设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和任务。所谓韧性安全城市,是指在受到外界干扰后,能在维持其基本结构和功能的前提下,具有抗扰、恢复、适应的过程或能力的城市。
从组织韧性建设维度来看,要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功能,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完善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同时,发挥好属地企业专职救援力量、微型消防站以及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员、医务人员等作用,加强专兼职基层应急救援力量,打造党建引领、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各方共同参与的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基本格局。
从制度韧性建设维度来看,要确保将风险治理和应急响应工作落实落细。
强化智能监测预警制度,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促进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监测手段,提高预警精准度,实现从人防、技防向智防提升,并重视做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应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重点检查,做好日常巡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自查等制度,突出防御重点,盯紧基层末梢;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派驻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和“四不两直”等方式,提升乡镇(街道)执法效能。
同时,加强预案编制和演练、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发布、开展先期处置等;加快基层应急力量配置、场所设施、物资装备、应急标识等标准化建设,做到力量充足、设施完备、装备齐全、标识一致、管理规范。
此外,还有必要强化应急管理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本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指挥协调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从经济韧性建设维度来看,要提供充分资源和财力保障。
保障资金投入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完善多元经费保障;市县两级坚持节约高效原则,综合考虑本地灾害事故特点、人口分布、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规划应急物资储备点布局,在重点区域和高风险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备卫星通信终端、险情监控、救生防护等必要物资装备。
同时,救援队伍和应急场所建设、应急装备物资配备、应急信息化项目等应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和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基础设施融合共建、综合利用。
从技术韧性建设维度来看,要提高韧性城市建设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
推动“智慧应急”和基层治理有机融合,按照部省(市)统筹管理、市县推广创新、基层落地应用的要求,推广应用符合基层实际需求的科技手段和信息化系统。
加强“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状态下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在基层推广配备“小、快、轻、智”新型技术装备,不断夯实基石和底座。
(作者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应急管理培训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