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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报:在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中推进机构改革

日期:2018-11-23 作者:郭庆松 《社会科学报》总第1633期3版 来源: 浏览:

    日前,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了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对于上海来说,机构改革的“自选动作”,既要尊重上海历史,又要突出上海特色,更要结合上海当前的发展实际和未来发展的前瞻需要,因地制宜地设置党政机构和配置相应职能,这也是上海在“主动求变”中完成机构改革任务的必不可少的“自选动作”。

地方机构改革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基础地位和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只有把地方机构改革这篇文章的“下篇”写漂亮,才能确保将整个机构改革这篇大文章写精彩。日前,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了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上海市机构改革的任务书路线图已经明确,机构改革正式进入操作落地阶段。

上海市机构改革工作,充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在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坚决破除条条框框、思维定势的束缚,深入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推动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机构改革是重中之重和重要体现。从已经公布的机构改革方案和工作部署来看,上海市机构改革工作,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全面落实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的重大战略举措。

在准确识变中做好“全部动作”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从国家层面来说,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改革开放40周年的关键时间节点上,推进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大政治决策;从上海层面来说,是上海加快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构建符合上海超大城市发展要求的机构职能体系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对于国家来说是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对于上海来说是新定位新作为新变化。上海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在准确洞察时代发展的变局即“准确识变”中全面完成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即“全部动作”,从而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五个中心”建设和打响“四大品牌”、深化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形成具有上海特色的机构职能体系,为上海当好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奠定体制机制基础。

从已经公布的任务书路线图看,上海市机构改革不仅涵盖党委部门,而且涵盖政府机构,坚持“党的有关机构可以同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其他部门统筹设置,实行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的改革思路;不仅涉及到党政机构改革,而且涉及到人大、政协和群团组织改革,体现全面综合统筹改革的特点;不仅包括市级机构改革,而且包括区级机构改革,并要求做好区级机构改革与市级机构改革的衔接;不仅关涉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而且关涉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体现行政管理职能和执法资源的统筹配置等。在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方面,不仅提出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而且提出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不仅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改革任务,而且要求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纪律、人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在抓好机构人员转隶组建中,不仅要求稳妥开展人员转隶和新组建部门的尽快挂牌运转、高效运行,而且要求相关工作和政策要无缝对接等。所有这些构成了上海市机构改革的“全部动作”,必须一一加以落实。

在科学应变中做好“规定动作”

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地方机构改革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机构职能要基本对应,明确设立同中央对口的组织机构,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这实际上就是地方机构改革必须完成的中央的“规定动作”。中央规定,要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优化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等部门职责配置,加强归口协调管理职能等,这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的基本内容,也是构建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的客观需要,体现新时代机构改革的最新要求和重大变化。

上海市机构改革的“科学应变”,就是要根据这一重大变化来调整优化相应的党和政府的机构和职能,完成好中央的“规定动作”。对应党中央机构改革,上海市机构改革要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如组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审计委员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等4个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市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等4个小组改为相应的委员会,以及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编办、公务员工作,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市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等,就是体现这种“规定动作”的要求。这样,改革后的党委机构20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5个,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4个。

与此同时,对应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市政府机构改革也相应设置相关机构,体现上下呼应的特点。如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政府组成部门包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等,组建市医疗保障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等,它们要么属于市政府直属机构,要么由相应机构管理,这也是体现“规定动作”的要求。这样,改革后的上海市政府机构共计43个,其中,市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6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9个,部门管理机构7个。

在主动求变中做好“自选动作”

中央同时要求,机构改革要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除中央有明确规定外,允许地方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显然,这是地方机构改革体现地方特色可以完成的“自选动作”,也是地方党委和政府在“主动求变”中根据地方发展的实际需要而可以自行发挥的空间所在。对于上海来说,机构改革的“自选动作”,既要尊重上海历史,又要突出上海特色,更要结合上海当前的发展实际和未来发展的前瞻需要,因地制宜地设置党政机构和配置相应职能,这也是上海在“主动求变”中完成机构改革任务的必不可少的“自选动作”。

在上海,将全市的政府部门和机构按照产业或行业划分为若干大口,由市委派出的大口党委进行归口管理,是实现党的领导,保障中央和市委决策贯彻执行的体制性安排。大口党委体制,既是上海的历史,也是上海的特色。机构改革前,作为市委的派出机构,共设有教育卫生工作党委、科技工作党委、建设交通工作党委、金融工作党委等多家大口党委。对于大口党委体制改革,主要是调整完善机构设置,与相关政府机构合署办公的大口党委有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市科技工作党委、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市金融工作党委、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不再保留的大口党委为市社会工作党委、市合作交流工作党委,其中市社会工作党委并入市委组织部;不在列入市委工作机关序列的大口党委为市国资委党委。可见,作为“自选动作”的市委工作党委机构改革力度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与此同时,与上海自身发展特色明显关联的机构改革的“自选动作”还体现在政府机构改革中。组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目的是加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组建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由市交通委管理,目的是强化超大型城市的交通运输领域管理;优化市经济信息化委职责、市绿化市容局(市林业局)职责,将市口岸办并入市商务委,将市政府参事室调整为市政府直属机构等,目的是强化上海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相关机构的相关职能,体现上海机构改革“主动求变”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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