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校(院)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采购人(代表)履职行为,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提升采购实操能力和工作质效,9月25日上午,我校组织开展采购工作专题培训会。副校(院)长王永杰出席并讲话。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经办人和资产管理处有关人员参加。
会议指出,采购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直接影响学校整体发展质效,全体教职工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将采购工作做严、做细、做好。
会议就进一步做好校(院)采购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采购方式选择要“精准适配”,确保项目采购方式合法合规,采购流程规范高效,从源头规避风险。二是采购人代表履职要“规范尽责”,从需求填报精准到评审过程公正、再到合同履约合规,每一个环节都要履职到位。三是采购风险防范要“全程把控”,将培训中的法律、廉政、操作实务、风险防控方法融入全流程,切实筑牢采购工作“安全防线”。四是学习提升要“久久为功”,要把规矩意识作为底线、把“活到老学到老”作为上限,做到乐业、敬业、专业、兴业,不断更新知识储备,把所学知识转化实际行动,为校(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此次培训,特邀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原副主任秦志龙主讲。授课聚焦采购工作核心痛点与关键环节,通过政策解读并结合典型问题分析,重点围绕采购方式选择、采购人(代表)如何正确履职、采购风险防范三大主题展开,有效解答了大家长期以来在采购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困惑,提升了采购技能。
(责编:王守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