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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承办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城市治理共同体理论研讨会

日期:2024-11-15 作者:王蕴 来源:网上投稿 浏览:

11月12日下午,“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城市治理共同体理论”研讨会在上海展览中心召开。此次研讨会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理论研讨会平行研讨之一,由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具体承办。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副校长罗峰出席会议并致辞。罗峰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人民城市建设奠定了更为坚实的价值,全过程人民民主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刻内涵、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人民城市建设激活更稳定的制度动力,上海要进一步开发全过程人民民主方面的理论资源、实践资源和制度资源,探索一套与超大型城市建设、发展和治理相适应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制机制。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人民城市建设提供更可持续的治理效能,要进一步夯实“为人民”“靠人民”的共商民主理念,完善人民广泛参与的共治机制,提升人民共建共享的民主效能。罗峰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激发了民主的本源价值,保证了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决策、管理、监督等全流程的完整性,覆盖范围的全面性,以及制度运转的有效性。

来自市人大、市政协、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市委党校的多位专家学者进行了专题发言。李达表示,要更好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城市治理效能,就要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十大行动,充分发挥人大在基层社会治理的作用,积极打造展示全过程人民民主优势的上海窗口。邢邦志认为,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专门机构,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制度安排,基础机制连接;新时代人民政协,要更加充分发挥显著的政治优势和重的要使命责任。桑玉成教授认为,通过“共治与协同”的基本理论,架起人民城市理念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桥梁,使两个重要理念成为城市治理的理论基石。彭勃教授建议,要构建双向奔赴的民主治理创新,坚持效能目标与建构目标的统一,外在推动和内生驱动的合力,制度与文化的相互交融。秦德君教授指出,深入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的核心理念,对于深化新发展阶段的城市建设与治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程竹汝教授表示,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体制机制,包括意识形态机制、组织嵌入机制、工作汇报和请示报告机制、人事主导机制、人大代表履职的组织动员机制、前置决策机制等。赵刚印教授认为,要始终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民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来自上海市委党校的上官酒瑞、丁长艳、张锋、陈世瑞等专家学者进行了交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密结合构建城市治理共同体,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责编:许芳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