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落实校院2011—2015年发展规划提出的教学品牌战略,4月23日,经校委审议通过,校院正式出台《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上海行政学院2012年教学竞赛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赛”促“建”,推进教学质量迈上新台阶。
《办法》指出,为培养教学名师和优秀中青年教师,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品牌课程,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起,每两年举行一次教学竞赛,校院在编在岗全体教研人员均可申报参加。
《办法》规定,在形式上,教学竞赛的申报课程应为干部教育培训类课程,形式以专题课、案例课、实训课为主;在日程安排上,竞赛共分为竞赛动员与教学观摩、第一轮评审、第二轮评审和第三个评审等几个阶段,其中第三轮为最终评审阶段。在第三轮评审中,全体校委、全体教师、全体教学督导将作为评审成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以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原则,选出前三门课程,获校院教学竞赛奖;在表彰与奖励上,入选第三轮的候选课程、获校院教学竞赛奖的课程,将分别获得若干现金的课程建设费奖励(不累加),积极组织参加教学竞赛的部门,还将根据条件,前两个部门获教学竞赛组织奖,并颁发证书,年终教学组织奖评比加分;在竞赛评审上,共设置了坚持“党校姓党”、突出问题导向、分析深入透彻、启发性和指导性强等六条标准。
根据《办法》规定,校院2012年度教学竞赛,将于4月24日召开全体教研人员大会,正式宣布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