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国家行政学院为加强与地方行政学院的科研合作,促进地方行政学院科研发展,决定设立2012—2013年全国行政学院科研合作课题,并委托我院组织上海市范围内的课题评审立项工作。有关申报事项发布如下:
一、课题性质和招标范围
全国行政学院科研合作课题是国家行政学院设立和管理的省部级科研课题。
课题申报范围:上海行政学院和本市各区(县)行政学院的在职教研人员,同一申报者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作为主研人员只能参与申报两项课题。
二、选题要求和立项配额
申报者须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研究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基本理论、基本战略、基本部署为重点,紧密联系当地政府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围绕政府管理改革与创新等重大问题深入研究,自主确定具体题目。
国家行政学院下达给我院组织的2012—2013年全国行政学院科研合作课题的立项数为10—12项,其中给上海行政学院以外的基层行政院校的立项数为5—6项左右。
三、申报办法和要求
课题申报工作由上海行政学院科研处负责组织。基层行政院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协助组织本院校教研人员积极申报课题。
课题申报者可在我院“学术科研/公告栏”下载《全国行政学院科研合作课题申请书》和《全国行政学院科研合作课题〈课题论证〉活页》。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