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中央党校办公厅和科研部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党校系统第九届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和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并对参评“优秀科研成果奖”事项予以明确。
《通知》要求,评选优秀科研成果奖的范围为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期间,本校在职人员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教材,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发表或通过内部参阅件方式报省部(含省部)级以上领导部门或领导人的研究报告等。我校参评指标为6—8个,拟按上限8个申报。参评指标包括专著、教材、论文和研究报告等。如校内申报数超过指标数,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后上报,如申报数不超过指标则全部上报。
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