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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委党校出台精品课建设实施意见

日期:2021-03-03 作者:刘旭东 编辑: 管蕴波 来源: 浏览:

      本网讯 为突出课程建设的基础性地位和精品课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促进教学质量的普遍提升,近日,上海市委党校印发了《精品课建设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通过“四个明确”解决了精品课建设中的目标、标准、抓手和保障四个问题,在省级党校精品课制度建设方面进行开拓性探索。

      一是提出任务,明确目标。紧密围绕校院教学品牌战略特别是课程体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结合学科建设、精品科研、名师培养,通过转变教学理念、完善教学内容、建设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方法、强化激励约束、优化教学管理,到2017年形成10—15门校院精品课,并着力打造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同时,成立了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主任的课程建设委员会,负责规划、指导校院精品课建设和课程建设。

      二是贯彻要求,明确标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校工作条例》和全国党校校长会议精神,以中央党校教务部提出的党校精品课“五条标准”为基础,结合教学品牌战略和自身工作实际,“严”字当头,提出“三项要求”。即选题恰当、问题导向的设计要求,科学严谨、没有硬伤的学术要求,信息量大、讲授精彩的技术要求。

      三是推出举措,明确抓手。这些举措有:

      全面规划校院课程体系,提出精品课建设重点。强调重点建设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党性教育、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公共管理与领导能力五大系列课程,各自确立3—5门相对稳定的核心课程,作为精品课程的候选课程。

      不断完善课程开发更新机制与流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强调既要发挥教研部和教师的主体作用,又要发挥教务处的组织协调、服务保障作用,还要发挥校外专家学者的咨询作用。

      推进教研咨一体化课程建设,强化精品课的实践导向。印发《关于推进教研咨一体化课程开发的实施意见》,围绕主体班次重点开发的新课,通过课题招投标形式开展教研咨一体化课题立项,每个课题给予3万元资助,鼓励教师到基层进行调研,获取第一手资料,增强教学针对性。

      健全支撑保障体系,增强精品课的引领示范效应。积极做好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推选,坚持开展校院和全市党校系统精品课评选,进一步充实完善精品课建设工作抓手。在传统的年度教学优秀奖及青年教师教学创优奖基础上,增设主体班次优秀课程奖、优秀专题课讲稿奖、优秀教学案例奖。

      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促进精品课与品牌教师结合。制定《名师(名家)培养计划》、《关于落实高素质队伍建设与名师战略实施方案》,以打造精品课程为主线,通过各种方式努力培养和造就理想坚定、品德高尚、视野开阔、学养深厚、善于施教的名师大家。

      开展课程建设规律研究,为精品课建设奠定理论基础。发挥校院干部教育研究中心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精品课建设课题组,不断探索干部成长规律、党校教育规律。

      四是强化激励,明确保障。

      加大奖励力度,形成精品导向。对于获得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奖的教师和项目组,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予以表扬,并给予高标准奖励。对于其他教学奖项也给予相应奖励。

      设定奖励分值,科学衡量贡献。对于获得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奖的教师,给予教学单项最高计分。对其他教学奖项,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逐一设定分值。这些分值一方面便于比较科学地衡量各教研部和教师的工作数量、质量和贡献度,另一方面为年度教学评优奠定坚实基础。

      创设评优奖励,开辟快速通道。对于获得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奖的教师,如果年内没有发生重大教学事故,则直接进入该年度校院教学优秀奖获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