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1月6日,上海市委党校召开校委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校长徐建刚主持。
会议指出,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条例》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全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条例》落实到位。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上海城市治理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方法,科学指明了落实三项新的重大任务的战略方向,准确指出了上海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点所在,对上海党建特别是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殷殷嘱托,是做好上海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校上下要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汲取奋斗前进的力量、攻坚克难的智慧,不断提升干事创业的思想水平、境界格局和能力本领,全力以赴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校院发展的务实行动。
本次学习贯彻《决定》,是继11月2日校委会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后,校委班子又一次对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会议重申,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对《决定》的理论概括和实践要求进行深入研究,产生一批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做好课程开发,在主体班次开设学习贯彻《决定》的课程,通过举办轮训班、专题学习班等,使会议精神入脑入心,发挥好党校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要开展好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教职工学习活动,在日常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会议认为,《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穿其中,反映了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实践创新、体制创新的新成果,体现了党中央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新要求,为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要增强机遇意识,用好各项政策,积极担当作为,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努力开创新时代校院事业新局面。
与会校委委员作了充分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