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会议提出,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紧密结合。作为党校人,结合新条例对党校发展提出的新要求,郑重提出以下建议。
一、校本部与校区协同发展存在不少短板
市委党校资源整合以来,“本部加两个校区”的办学资源架构,得到了巩固充实提高。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两个校区与本部之间的物理联系还不够畅通,校区间的资源还没有得到合理利用,各项培训基础设施还不能完全向本部看齐,还未能完全形成“本部加两个校区”协同发展的运行模式。
面对新形势下党校发展的新任务,建议从校(院)“十五五”规划的制定入手,站在校院长远发展的大局高度,更加科学地审视本部与两个校区之间的关系,统筹规划,盘活资源,加强人财物的沟通交流,继续丰富完善校区间融合的体制机制。
二、加强党性教育离不开潜移默化
新《条例》提出,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应当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业主课地位。作为“为党育人”的特殊学校,除了教学计划安排的有关内容之外,党校的环境、党校的整体氛围,早已经成为开展学员党性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让受训学员在踏入校门后,就有一种油然而生的庄严感、使命感、神圣感。
在这个方面,校本部有一整套很好的党性教育标识物,其中既包括马恩像,也包括宣誓广场,还有校史馆、主题教室等一系列设施。再如,党校的主要教学楼命名,也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党性教育的载体。由于历史上的积淀,本部的不少学员对市委党校留下了深情厚谊与美好祝愿。
相比之下,也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梅陇校区作为党校的组成部分,党性教育的标识物还不够完整、不够全面,不能让学员随时随地感受到党校为党育人的初心使命。虽然,办公楼层悬挂有一些警言诤语的书画作品,但这都是设置给本校职工学习的,没有让学员充分地感受到。除此之外,就是悬挂在校区内干道的红色宣传标语,虽然也能起到一些党性教育作用,相比本部的整体设计理念和宣传效果,还存在差距。
三、建议通盘考虑梅陇校区党性教育标识物的设置
举目之处皆是教育,点点滴滴都可言党。“十五五”期间,校(院)应从加强学校整体文化建设的角度,通盘考虑梅陇校区党性教育标识物的设置。结合梅陇校区面积小的客观实际,不求标识物的庞大,而是追求标识物举目可见、随处皆是的“润物细无声”效果。
从工作的职责范围来看,校区办显然不能独立承担如此任务,故建议集中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教研部门、梅陇校区工作人员的智慧,群策群力,在较近的时间内,积极妥善推进梅陇校区党性教育标识物的逐步完善。
(责编:王守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