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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5-29 作者:许丽平 来源: 浏览:

各区委党校、各部门:

现将2026年度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政治标准,突出学术导向,不搞校际平衡,兼顾区域实际。

二、选题方向

申报选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一)聚焦党的创新理论和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

(二)聚焦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

(三)聚焦干部教育基本课程建设;

(四)校(院)聚焦领域和其他重要选题(见附件1)。

具体题目可参考选题方向,亦可自拟。选题与上述方向不符的申报书,不予进入评审程序。

三、课题类别

2026年度上海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仅设立一般课题,面向全市党校系统公开招标、择优立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8000元,立项后拨付60%,结项通过后拨付40%。所有课题应于2028年12月31日前完成研究。

四、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管理规定;

2.具有独立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3.为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在职在编教职员工。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有在研国家级、省部级课题;

2.有在研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

3.五年内有被撤项的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

4.两年内有被终止的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

五、申报流程

(一)资料下载:登录市委党校网站(www.sdx.sh.cn)“科研咨询/最新公告”栏目下载申报材料。

(二)填写要求:按“填写说明”填写《课题申请书》、《论证活页》,使用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三)申报方式:课题申请人以个人名义申报,所在区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部门对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集中报送。

(四)材料报送:提交《课题申请书》(2份)、《论证活页》(6份)、《申报汇总表》(1份)。纸质材料经本单位(部门)科研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由科研管理人员统一寄送至市委党校科研处;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邮箱。

(五)申报时限: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六、课题管理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课题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研究实力及保障条件等,确保《课题申请书》数据填写的准确和完整。课题管理及结项等具体事项按照《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管理办法》(沪委校〔2026〕8号)执行。

联系人:许丽平

电  话:22880302、18918989680

邮  箱:18918989680@189.cn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科研处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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