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委党校、各部门:
现将2026年度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政治标准,突出学术导向,不搞校际平衡,兼顾区域实际。
二、选题方向
申报选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一)聚焦党的创新理论和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
(二)聚焦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
(三)聚焦干部教育基本课程建设;
(四)校(院)聚焦领域和其他重要选题(见附件1)。
具体题目可参考选题方向,亦可自拟。选题与上述方向不符的申报书,不予进入评审程序。
三、课题类别
2026年度上海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仅设立一般课题,面向全市党校系统公开招标、择优立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8000元,立项后拨付60%,结项通过后拨付40%。所有课题应于2028年12月31日前完成研究。
四、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管理规定;
2.具有独立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3.为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在职在编教职员工。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有在研国家级、省部级课题;
2.有在研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
3.五年内有被撤项的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
4.两年内有被终止的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
五、申报流程
(一)资料下载:登录市委党校网站(www.sdx.sh.cn)“科研咨询/最新公告”栏目下载申报材料。
(二)填写要求:按“填写说明”填写《课题申请书》、《论证活页》,使用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三)申报方式:课题申请人以个人名义申报,所在区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部门对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集中报送。
(四)材料报送:提交《课题申请书》(2份)、《论证活页》(6份)、《申报汇总表》(1份)。纸质材料经本单位(部门)科研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由科研管理人员统一寄送至市委党校科研处;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邮箱。
(五)申报时限: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六、课题管理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课题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研究实力及保障条件等,确保《课题申请书》数据填写的准确和完整。课题管理及结项等具体事项按照《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管理办法》(沪委校〔2026〕8号)执行。
联系人:许丽平
电 话:22880302、18918989680
邮 箱:18918989680@189.cn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科研处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