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党校系统第十三届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决策咨询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部、两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充分调动全国地方党校(行政学院)教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鼓励出精品力作,促进科研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根据《全国党校科研评奖条例》《全国党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决策咨询奖评审细则》《全国党校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评审细则》和《全国党校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奖评选细则》(中校厅发〔2015〕9号),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决定开展全国地方党校(行政学院)第十三届科研评奖工作。为做好评奖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科研成果奖
1.参评时间范围及成果形式
党校教研人员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不含论文集)、教材,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等(涉密成果不参评。报送涉密材料者,取消该单位本奖项的参评资格,后果自负)。
2.材料要求
(1)提交参评成果的电子版(Word、PDF、扫描电子版等)和纸质版(一式三份)。纸质版必须与电子版同版,电子版必须能够表明和体现原件,如期刊网下载的论文、PDF格式的图书、研究报告的扫描电子版等。
(2)《全国党校系统第十三届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3.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7月10日截止。(逾期不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优秀科研成果相关材料请交至科研处
联系人: 朱俊英22880315;18018854978
办公楼307室 邮箱:junyin130@sina.com
二、优秀决策咨询奖
1.参评时间范围及成果形式
省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副省级城市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教研人员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内部参阅件方式上报并获得副省级以上(含)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副省级以上(含)单位决策采用的决策咨询成果(涉密成果不参评。报送涉密材料者,取消该单位本奖项的参评资格,后果自负)。
2.材料要求
(1)提交参评成果的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内容不得透露任何作者信息。
(2)《全国党校系统第十三届优秀决策咨询成果推荐表》纸质版1份
3.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7月10日截止。(逾期不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优秀决策咨询奖相关材料交至决咨部
联系人: 陆怡清22880721;18918989005
办公楼709室 邮箱:18918989005@189.cn
三、评奖指标及流程
中央党校对各单位采取限额申报,每家省级党委党校推荐参评优秀成果奖不超过6项,优秀决策咨询奖不超过4项。若申报数量超过配额数科研处、决策咨询部将分别组织初评。两个奖项初评完成后,报校委会审定后报送中央党校科研部。
科研处
决策咨询部
2020年6月22日
附件1
全国地方党校(行政学院)
第十三届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表
作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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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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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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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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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出版单位或发表刊物、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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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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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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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简介:应着重介绍推荐成果的选题价值、理论和实践意义、创新之处及成果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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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国地方党校(行政学院)
第十三届优秀决策咨询奖推荐表
作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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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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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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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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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途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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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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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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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简介:应着重介绍推荐成果的主要内容及领导批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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